甘建注执〔2008〕1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房管局),人事局、职改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精神,经我省推荐,全国物业管理师认定办公室审核、测试和公示,并经国家建设部、人事部批准,我省陈虹等7名同志通过考核认定,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名单附后),杨民召同志未通过考核认定,现予以公布,请通知本人。
上述合格人员填写《领取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08年1月21日至25日到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人事处)办理执业资格证书。
联系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前楼513房间
联系电话:09314609763
联系人:王卫国 肖新
甘肃省建设厅注册执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 考核认定 合格人员 通知
甘肃省建设厅 校对:王卫国 2008年1月14日印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