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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审批及相关业务协调工作,承办“一书两证”核发工作,负责本区规划控制线的控制管理及分工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业务工作。其中包括: (一)负责中心城范围内(浦东新区、宝山、闵行、嘉定除外)所有的市政交通、市政管线、航道水利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二)负责浦东新区范围内快速路以上等级道路及有关东西联动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工程及Φ500以上的上水输水管、220千伏(含220千伏)以上的电力输电线路、Φ500以上煤气管和1.6mpa(含1.6mpa)以上的天然气管、全市系统性污水总管和为全市性市政交通工程相配套的所有市政管线等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三)负责郊区、郊县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的公路、桥梁、隧道工程及Φ500以上的上水输水管、220千伏(含220千伏)以上的电力输电线路、Φ500煤气管和1.6mpa(含1.6mpa)以上的天然气管、全市系统性污水总管和为全市性市政交通工程相配套的所有市政管线等工程的项目审核、审批工作;承办“一书两证”核发工作; (四)负责与上述范围内工程相配套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项目审核、审批工作;承办核发工作; (五)负责对各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市政工程“一书两证”工作的业务指导、协调和考评; (六)负责本市规划控制线的管理以及分工审批工作; (七)负责会审或审核相关管理部门报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控制线和基础设施布点控制范围; (八)负责组织市政建设规划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研究,提出可行性建议; (九)负责行使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在转送、报送的同时抄送规划信息管理处;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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