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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积极支持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近日下发通知,调整浦东新区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行政管理权限范围,明确从4月1日起,由新区规划检查部门实施对新区所有项目的规划竣工验收,市规划局进行不定期抽查。新区发改委规划检查部门有序部署,积极落实,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工作:(1)印制《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将原“发证机关市规划局、验收机关区规划局”,改以“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管理局”作为发证机关,取消验收机关。(2)规范规划竣工验收的审批程序。仍由检查大队的大队长为规划竣工验收的审批签发人,建立内部签报制度,明确具体流程。(3)公示告知。对调整浦东新区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行政管理权限范围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单位。 <浦东规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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