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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该市“第三次跨越”,温州市规划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积极扶持中心镇发展的意见》,要求规划系统各单位扶持该市中心镇发展。 一是科学规划,完善中心镇规划体系。首先,抓紧完成各县(市)域总体规划,重点突出扶持和培育中心镇,充分发挥其在城乡发展中的带动作用。着重协调好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乡镇的职能定位、空间布局结构;协调好城镇建设、产业发展、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关系;落实好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其次,认真编制中心镇《城镇近期建设规划》,把握宏观发展方向和落实城镇近期建设,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的专题研究;加大中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实现中心镇城镇建成区范围的控规全覆盖;在城镇重点建设区域,做好城镇设计或修建性详规的编制,提升城镇建设品位与档次。 二是完善服务,加大中心镇建设扶持力度。首先,扶持中心镇的产业发展,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加快特色产业培育和集聚。科学编制中心镇产业园区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合理配置利用区域资源,支持中心镇的产业园区建设,加快产业向区域中心镇集中。此外,规划要重点培育中心镇发展金融、贸易、信息、服务、文化和教育等第三产业。其次,扶持中心镇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集中力量优先实施中心镇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一校(高标准的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二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敬老院)、三中心(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等公共设施和“一路(高标准的进镇道路)、二厂(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三网(自来水供水网、垃圾收集处理转运网、通村公交网)”等配套设施,做好规划选址、审批各环节的服务。 三是完善管理机构,强化中心镇规划管理工作。在不下放城市规划管理权限的前提下,从推进该市新型城市化建设、培育中心镇发展的要求出发,建议县级规划部门根据需要在中心镇设立直属规划分局,受委托实施规划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服务强镇发展。县级规划部门着重把握规划的编制和对县级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将中心镇日常规划管理职能委托给规划分局,使规划服务更深入城镇,推动中心镇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建议在中心镇设立规划监察执法中队,争取当地镇政府的全力支持和当地城镇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浙江建设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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