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备案

来源:大庆建设网 2008-09-28 15:51:24

项目名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备案

档案编号

建2005-Ⅸ-00(1)

办理窗口

四号窗口

类别

备案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

1天

申报材料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材料名称

说明

份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合格证、生产(制造)许可证、监督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1

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

 

2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备案

材料名称

说明

份数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核验表

 

2

使用情况资料

施工单位对于起重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等资料

1

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备案登记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表原件

 

1

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黑龙江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和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技术材料

包括:安装方案、安装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等

1

审批资格条件

1、使用单位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单位生产(制造)的合格产品;2、在我市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3、经检验检测单位出具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报告的。

审批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办理程序

1、单位或个人提交申报材料;2、“一站式”行政业务办理服务中心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备案备案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理由。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