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哈尔滨建设网 2008-09-28 09:12:48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黑人函[2008] 88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黑龙江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黑人发[2005]74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附件1),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08年6月21日
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08年6月22日 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08年4月7日至4月17日(节假日可报名)。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提交《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左下方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二)现场确认并缴费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14 日至4月18日。
2、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市直考区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大厅)。
3、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报名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毕业证原件;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携带建筑企业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
4、对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和资格证书方能报考。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凡已完成现场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于2008年6月9日至6月17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进入“准考证打印”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6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3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55元。
  六、培训和参考用书
  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可与省建筑标准站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联系;培训参考用可与省建筑标准站联系。
1、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标准站 联系人:高和龙 电话:0451-82636314
2、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成群 电话:0451-86418630 
七、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二)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生应考时由考试管理部门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各部门要按时间要求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1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考全部科目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免部分科目
(一)取得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二)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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