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夏季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榆林城乡建设规划网 2008-09-27 17:45:02
 

各县(区)建设局, 榆林、神府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全面落实《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奥运期间我市的安全稳定,经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暨夏季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1、时间要求:
  本次检查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14日至7月19日,由各监理公司和施工企业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各县(区)建设局、质安站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市质安中心站要对市本级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第二阶段从7月20日至7月28日为巡查和督查阶段,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将成立巡查小组,分三路对各县(区)及市本级进行巡查。
  2、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以巡查为主,重点巡查安全隐患较多的差的工程。对榆阳区、神木县、定边县、靖边县、榆林经济开发区分别巡查不少于4项在建工程,其余各县分别巡查不少于3项在建工程。
  3、检查内容:
  整治行动要以规范建筑施工,预防高空坠落、施工坍塌、大型施工设备事故等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类工程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整治建筑工程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确保各类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企业提高事故预防能力,推广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网和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督查领导小组,贺晓强副局长任组长,任瑞雪科长为副组长,抽调建筑业管理科和市质安中心站相关业务人员对全市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为全面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三个巡查小组,负责对各县(区)及市本级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及夏季安全质量工作进行全面的巡查。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组长:王学琨(市质安站副站长)
  组员:叶建宇、高军、常爱香
  线路:米脂、绥德、清涧、吴堡、榆林经济开发区
  第二组:组长:郑玲(市质安站副站长)
  组员:梁博、贺博楠、徐张军
  线路:定边、靖边、横山、子洲、榆林市区(不包括榆阳区、榆林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组长:刘继兵(市质安站总工)
  组员:马江昕、曹宇晨、郭小兵
  线路:榆阳区、神木、府谷、佳县、神府经济开发区
  具体到达各县(区)时间以各组电话通知为准。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和各开发区建设局一定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履行“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职责。要针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面掌控安全生产动态,深入开展安全自查、自改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行动,彻底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整治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宣传报道整治行动期间的典型经验,曝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群防群治能力,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抓实,确保不走过场。市局将对巡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市城乡建设规划网上予以曝光,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区)和各开发区建设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救援救治能力,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切实提高事故的预防和预警能力,力争将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奥运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维护全市的稳定大局。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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