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来源:哈尔滨建设网 2008-09-27 10:22:34
针对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发展粗放、能效低、污染重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应严格按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淘汰中小企业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
通知强调,各地应健全节能减排服务体系,探索污染集中治理模式;要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推广共性节能减排技术;鼓励在信息技术、工程及科学仪器、生物工程、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等领域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研究财税、价格、信贷、担保、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经济手段扶优限劣作用,使中小企业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以及安全生产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