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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建办〔2007〕1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全省建设行业法制工作学术交流、培训、咨询、服务的平台,推动全省建设行业普法宣传、立法调研、执法培训等工作,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规定,由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质安监总站、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等单位发起成立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该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建设厅。经省民政厅正式批准,决定召开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地点:长沙市长城宾馆(长沙市韶山北路28号) 二、会议人员 各申请参加湖南省建设法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和个人会员参加会议,请与会人员于 邀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负责人及法规科(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与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培训人员一起于 请参加会议人员于 联系电话:0731-2214804、0731—2214253(传真) 联 系 人:何为(13907311387) 电子信箱:hewei1225@tom.com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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