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建发〔2007〕76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在哈建筑施工企业:
为推进我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市建委会同市工商、税务、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卫生、统计、人民银行、公安消防等参评部门,对2006年底至2007年一季度在哈1736家建筑企业(含外埠进哈企业146家)进行了信用综合评价。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被评为绿牌(优秀)的企业35家,蓝牌(良好)企业1645家,黄牌(较差)企业23家,红牌(最差)企业33家(含被一票否决企业15家)。
本次信用评价良好以上企业共1680家,占受评企业的96%;黄牌、红牌企业共56家,占受评企业的3%。总体看,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情况多数良好,企业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但少数企业还存在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忽视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其它不诚信问题。
依据《黑龙江省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和《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守信者奖,失信者罚”的原则,评审委员会决定:
一、对绿牌企业,免予2007年度资质审查,在执法检查时予以一般监管,在工程项目投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可优先晋升资质等级。
二、对蓝牌企业,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作重点监管。
三、对黄牌企业,予以警告,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予以重点监管。整改期结束后,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考评合格的,可以按照信用修复制度有关规定,晋升为蓝牌企业;考评不合格的,降为红牌企业。
四、对红牌企业(含一票否决企业),予以严重警告,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申报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不得参加政府和行业各项评优活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合格的,在适度范围内限制其在哈从事施工活动,不得参加新项目招投标,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或清出哈尔滨建筑市场等处罚。
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情况今后将随时在媒体和网络发布,并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 src="/UpLoadFolder/2008\09\25\200892522292.gif" border=0> 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名单下载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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