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
近期,市站在对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日常的质量体系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在未对石屑进行材料检验情况下,擅自使用石屑代替天然砂进行混凝土生产,违反了市建管委下发的并建管字[2006]48、49号文件精神,原材料进场后必须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同时,我站监督人员对几家预拌混凝土生产厂家使用的石屑现场取样,委托检测试验单位进行了检测,发现所使用的石屑达不到《建筑用砂》标准的要求。用石屑代替天然砂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无法保证混凝土质量及建筑结构耐久性,造成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隐患。
我站对企峰、固邦、智海混凝土生产厂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停止石屑的使用,并多次对其进行了检查督促,但企峰、固邦、智海混凝土生产厂家仍擅自使用石屑进行混凝土生产。根据市建管委字[2006]49号文件,对企峰、固邦、智海这三家混凝土生产厂家给予黄牌警告,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特此通报。
太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7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