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省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造资函〔2005〕34号

来源:阜阳造价 2008-09-19 11:13:48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文件

造资函〔2005〕34号

关于开展我省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造价(定额)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能力与执业水平,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75号)和《关于开展2005年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05)006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0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形式

  采取网络教育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共计40学时,其中:网络教育20学时,集中面授20学时。

  三、培训内容

  (一)网络部分

  1、《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理论与方法》

  2、《基础英语》、《工程造价英语词汇》

  3、计算机Excel和Photoshop软件应用讲解
 
  (二)清单系列部分(集中面授)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系列交底培训,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省计价规范和消耗量定额等内容。

  四、培训安排

  1、网络教育学习

  ⑴参加学习的造价工程师,首先登陆“中国造价信息网”(网址:www.ceca.org.cn)“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根据报名须知登陆注册;

  ⑵开通网络教育学员身份。报名人员须在2005年9月5日——2005年9月23日期间持本人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到当地造价(定额)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各市造价(定额)站于2005年9月30日前统一汇总报省造价站资质科,省直及部属人员可直接到省造价站资质科办理报名手续,省站将报名人员统一报中价协,开通学员身份;

  ⑶登陆“造价工程师网络教育系统”学习课程,课程播放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

  2、清单系列学习

  由省站统一组织落实,时间为2005年第四季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根据“中价协(2005)006号”文规定,40学时收费标准为400元每人(只包括网络教材,其他学习资料一律自备)。

  收款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帐  号:23512080061867

  开 户 行:合肥市商业银行大钟楼支行

  联 系 人:卫先芳  王磊

  联系电话:0551-2886989  0551-2880002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