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监督总站网 2008-09-18 00:00:00

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年国庆节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本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各单位应按照市建委和我站的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力度,细化和完善各项安全措施。节前,各单位必须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工程中的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大型起重机械等安全薄弱环节和易造成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不留安全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有序开展工程施工作业。在国庆节期间,各单位对确需连续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要求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坚守工作岗位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为抢工期而忽视施工安全的现象发生,对起重机械装拆、设备和构件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尽量避开国庆节日。
        
        四、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国庆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要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分工到位、检查到位、预案到位;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对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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