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建发〔2005〕47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全市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督促监理企业提高监理水平,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我局决定对全市工程监理企业和施工监理现场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摸清我市工程监理发展现状,找出工程监理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我市工程监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特作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组人员安排
成立岳阳市工程建设监理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李绘宇;副组长:易立先、刘晓华、王福祥;成员:陈西清、徐勇、彭彪、喻时赋、周敬军。
二、检查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三、检查时间安排
1、2005年7月10日-7月28日为自查阶段
2、2005年7月29日-8月10日为市区项目检查
3、2005年8月10日-8月20日对各县(市)、区重点抽查
四、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要按照《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大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和配合这次监理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并督促予以整改,及时总结。同时,对不按法律法规经营的监理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附件:一、《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大检查实施方案》
二、《监理企业检查汇总表》
三、《监理企业管理检查表》
四、《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检查表》(使用说明)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全市工程建设监理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 检查对象
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的监理企业内部管理情况、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监理施工现场经营与管理状况。
二、检查的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理企业管理和工程监理实施两大方面。监理企业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市场行为;工程监理实施方面重点检查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及监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监理企业内部管理主要检查以下五个方面:
1、经营管理:有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超越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揽监理业务、转让监理工程、挂靠监理企业的行为等,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上有无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签订监理合同及监理取费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
2、人员管理:重点检查在岗人员资格,尤其外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规定;人员有无挂靠注册(不上岗),上岗人员是否持证的行为。
3、质量安全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企业内部质量安全检查记录;是否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方式监理,旁站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4、监理企业档案管理:竣工工程归档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符合归档要求;人员的年度考核情况记录,或者工程竣工后,监理企业对总监的考核记录、总监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评价记录。
5、装备情况:计算机在工程监理中的普及率;是否具备必需的监理检测设备、仪器。
监理企业管理检查使用附表二
(二)工程监理实施情况主要查以下方面:
监理资质和项目经营、人员机构、监理规划、现场监理工作、监理资料、工程实体质量与安全生产情况。
三、检查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1、监理企业自查阶段
7月10日-7月28日,市区在建工程项目各监理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我评分,将自评报告和监理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附表四)于8月10日前报我局建设监理管理办公室;县(市)、区按管辖区域报各建设局,各建设局于8月10日前再统一报市建设局建设监理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刘萍,电话:0730-8213963, 传真:0730-8222845。
2、检查阶段
自7月19日开始,我局组织人员对市区监理企业进行检查,凡市区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均为必检对象,检查首先听取监理企业自查情况汇报,检查监理企业内部管理情况,再对每个监理企业的在监项目随机抽查3个,然后对县(市)、区的监理企业进行抽查。
3、总结阶段
全市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较好的监理企业给予通报表彰,存在问题较好的监理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理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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