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建发〔2005〕54号关于印发《贯彻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岳阳建设网 2008-09-18 11:41:46

岳建发〔2005〕54号关于印发《贯彻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6-06-26

岳建发〔2005〕54号

建设局直管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增强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岳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贯彻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五日

关于贯彻《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试行)》(岳发[2005]12号),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问责办法》的重大意义
    《问责办法》是市委、市政府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在岳阳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出台的文件,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丰富的时代内涵和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问责办法》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历时半年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我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观念。如何巩固和发展这一成果,《问责办法》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每一位工作人员提出了更新、更具体的要求。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就必须按照《问责办法》文件要求,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问责办法》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需要。经济环境不好,关键是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问责办法》出台,就是为了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责任,提高效能,确保政令畅通。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乱作为、不依法依规办事的问题,解决无所作为、糊弄应付的问题。
    《问责办法》是促进“民本岳阳”和谐崛起的需要。今年是“民本岳阳”九项工程强力推进的一年,要得以顺利实施,关键靠各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贯穿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充满了改革、创新、求实、精神,开创了对领导干部无为问责的先河,填补了国内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上的一个空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通过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创新,鼓励干部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建功立业,确保“民本岳阳”九项工程的落实。
    二、认真领会《问责办法》的主要精神
    《问责办法》是干部管理工作上的创新,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具有科学性。《问责办法》既符合法律法规又符合岳阳实际,全文16条,对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程序和处理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核心思想是“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主要基本原则有五条:即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有错必罚,无为必究;权责统一,过罚相当;能级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问责与教育防范、促进工作相结合。整个办法还从应作为而不作为、作为不到位、结果上作为效果不好三个层面对“无为”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界定,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具有针对性。《问责办法》是针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有的放矢提出的,现在有的干部学风不浓,作风不实,玩风太盛,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飘浮、办事拖拉;有的知识和能力不适应岗位需要,对上级政策缺乏理解力、执行力和创造力,工作打不开局面。《问责办法》就是要通过惩处和淘汰不作为、乱作为干部,改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多干不如少干,少干不如不干”的思想观念和恶习。
    具有操作性。《问责办法》不但内容上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而且组织机构健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下设专门机构,市纪检监察、人事、审计等七个部门派员参加。这些,不但说明《问责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而且市委、市政府有坚强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要严格执行,问责到位,落实到位。
    三、切实抓好《问责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问责办法》精神实质。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贯彻、落实《问责办法》工作;(2)召开动员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3)分三个层次组织集中学习,即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4)印发《问责办法》,做到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5)办好学习宣传栏;(6)上好一堂辅导课;(7)召开一次座谈会,开展学习讨论,征求各方面的意见;(8)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二)紧密联系实际,做好结合文章
    1、贯彻、落实《问责办法》与年终目标管理工作相结合。对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逐月分解,责任到人,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问责。
    2、贯彻、落实《问责办法》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结合“一带、八路、三处”重点工程建设,签订责任状,开展“四比四看”竞赛活动,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结合质量安全工作和结合稳定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
    3、贯彻、落实《问责办法》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规范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严格工程报建程序,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三)仔细查找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对照《问责办法》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整改提高。在全系统开展“五查、五纠”活动:即(1)查国家已经废止的文件,纠正不适应新形势的工作行为;(2)查办事程序,纠正不按程序办事和办事手续繁锁的问题;(3)查收费项目,纠正擅自多收、少收、不收的问题;(4)查工作效率,纠正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不胜任和办事推诿,甚至刁难群众的问题;(5)查廉政建设工作,纠正索拿卡要的不廉政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职领导干部要通过“五查、五纠”,认真解决好思想上不符合的问题;能力上不适应的问题;感情上不贴近的问题;作风上不过硬的问题;工作上不落实的问题。
    (四)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制度。(1)成立岳阳市建设局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大元同志任组长,阮时忠、谢卿、沈道义同志任副组长,龙强、姜佳莉、郑敏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投诉处理办公室,沈道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政工科。(2)设立市建设局有错与无为问责投诉箱和举报电话:0730-8222585、8213496。(3)各单位要迅速拟订贯彻、落实《问责办法》具体办法,局机关各科(室)也要制订相应措施;(4)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管理一并进行考核;(5)加强经常性的督查,把贯彻、落实《问责办法》落到实处。

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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