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人考函〔2006〕12号
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市直有关部门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考试报名工作,现将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2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凡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按隶属关系(外地驻威单位按属地)于规定期限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须带毕业证书原件及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教材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五、注意事项
1.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006年6月1日至9日将对我市200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信息进行核对,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威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hrsks.gov.cn)或拔打16898212进行报名信息核对,若发现考试信息有误,请在此期间及时将错误信息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并进行信息更改,逾期不再受理。凡不进行信息核对工作,因个人填涂信息有误的,责任自负。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仍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威价费字〔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资料费每人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9元。
各市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及时上报,确保我市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200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从下载中心下载)
2、2006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从下载中心下载)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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