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的决定”精神,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树立市招标办良好的社会形象。现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招标办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的决定》(滁发[2006]9号),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机关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滁州市招标办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文件精神,以实现一流工作效率、一流工作质量、一流工作效果为目标;以提高干部素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落实服务承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为手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增创发展新优势,推动我市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范围和目标
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招标办及各县(市)招标办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取得以下实效:一是行政管理有明显改善,进一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服务宗旨意识有明显加强,作风有明显转变;三是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四是依法行政、依法治建得到落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基本杜绝;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治理商业贿赂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1、保证政令畅通。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严肃行政纪律,认真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决议;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政令;坚决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不作为及乱作为现象;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的决议、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2、抓好制度建设。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要从本职工作、本单位工作职能和业务事项出发,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挂牌持证上岗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机关效能制度体系。做到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制来明确管理和服务要求,以限时办理制、首问负责制来规范行政行为;以公示制来推行政务公开;以效能考评制来强化民主监督;以失职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订立制度要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体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3、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公示制。一是职责身份公开。办事场所摆放标有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的标识和标牌,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办事制度公开。要将办事内容、依据、条件、标准、程序、时限和结果等,通过不同形式全部公开公示。三是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四是难点热点问题公开。要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和环节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4、健全便民措施。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把群众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开展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普遍推行导办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创建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
5、进一步优化环境建设。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树立“人人重视发展环境, 事事关注滁州形象”理念,依照“发展是第一要务,环境是第一要素”的要求,在优化软环境中,要把为社会、为企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重点来抓,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环境,招商引资的各项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树立自身良好形象。
6、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我办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我市及各县(市)招标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察,及时受理投诉工作,各县(市)招标办也要建立相应的效能监督机构,设立投诉点、投诉箱、网上投诉,形成上下贯通的投入网络。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从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到内外监督相结合,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受理和接待工作,坚决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我办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做到社会满意、群众满意、领导满意。
7、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在人员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告诫、诫免制度的具体办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立足教育、加强管理。把机关效能考评与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统一认识。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发动,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广播、简报、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要认真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九次全会重要精神,学习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组织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座谈、调研工作,找准工作重心,找准薄弱环节,充分认识到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发挥主观能性、主动地积极地开展好效能建设工作。
2、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积极整改。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成立相应组织,建立健全责任网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详实的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类人士意见,并汇总梳理、归纳整理,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我办成立机关效能建设监察考评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加强对各县(市)招标办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不断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制定《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人员严格处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公开曝光,决不姑息牵就。我办及各县(市)招标办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办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阶段:组织考评,迎接检查。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迎接市统一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县(市)招标办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由我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对考核名次落后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严肃警告。各县(市)招标办在迎查考评中要做到制度完备、资料齐全、工作到位、落实有力,成绩创优,确保我办机关效能工作在建委争先进位。
五、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招标办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机关效能建设是我市不断推进改革开放中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是我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证依法行政、政令畅通、保证各项行政管理任务完成的创新形式;是围绕“提高效率抓落实,改善服务促发展”主题,落实“把风气搞正,把作风搞实,按规矩办事”基本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行政能力的需要;是提高建设事业发展水平的需要。
2、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机关效能建设涉及建设行政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各县(市)招标办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来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
3、加强宣传,强化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处处抓效能,人人讲效能,事事体现效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表彰先进,宣传正面典型,鞭策后进,通过宣传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4、全面结合,整体推进。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中,要结合各自实际及工作特点,业务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结合依法治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做好建设事业各项工作。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制度上防范、治理腐败行为。要与机构改革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职责、转变职能、落实责任、提高效率。
5、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对在机关效能建设攻坚年活动中查出的违规违纪人员,要认真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考评中绩效低下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告诫。
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