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最近省建设厅、市安办分别印发了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按照上述“通知”精神,各地、各部门务必抓紧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地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庆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好国庆节期间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及城市公共交通、燃气、自来水等有关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要在节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对在建工程、已建工程和临时建筑的全面排查,加强对土方、模板、脚手架和塔吊拆装等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要合理安排节前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国庆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总监应坚守岗位,严格控制现场工人的作业时间,施工时,监理单位必须进行现场旁站监管。
2、城市供水企业要增加对水源、水厂、管网的巡查,对各种闸阀都要进行检修。要强化水质检测和液氯安全管理,制定供水专项应急预案,提高管网抢修效率,确保向市民供足水、供好水。
3.城市燃气经营单位要在节前加强对燃气管道、液化气储罐、供应站(点)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和检测检验。要抓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定人、定机、定责,确保维修人员24小时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关抢修队维修实行24小时及时服务制度,确保安全供气。各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宣传,提醒住户注意燃气使用安全。
4、城市公交营运单位要确保车辆场站设备设施的完善和公交车辆的安全营运。要严格公交车辆管理,切实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安排好作息时间,确保驾驶安全。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三、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值班制度,提高救护能力
各地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确保安全工作周密有序,万无一失。
要严格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和生产安全事故专报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请各地、各部门将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于10月8日前报我委安办。市建委值班电话:3022930,传真:3036940。
附件:1、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厅皖建安明电[2006]33号)
2、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安办滁安委办[2006]4号)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通知
滁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