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
来源:滁州市建委 2008-09-15 13:48:08
建安字[2006]309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
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
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
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是建设部安全生产“十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带动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根据省建设厅建安[2006]221号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滁州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并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原我委下发的《滁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南》(建安字[2004]180号)文中第八项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指南,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3:< src="/UpLoadFolder/2008\09\15\20089154853.gif" border=0>
创建单位光盘的主要内容.doc
滁州市建委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 标准化工地△ 通知
报:省建设厅,市安委会。
滁州市建设委员会 2006年10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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