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灾后复工管理和确保奥运期间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来源:滁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 2008-09-14 17:06:53

 

建管字[2008]58号

 

关于加强灾后复工管理和

确保奥运期间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我市自7月31日至8月2日普降暴雨,局部地区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暴雨,给我市在建工程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8月6日省建设厅李健副厅长一行来滁检查滁城防汛工作,就灾后恢复施工,以及确保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作了具体要求,强调要用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做好灾后恢复建设和奥运期间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为确保在建工程在退水过程中不会形成次生灾害,做好奥运期间全市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1、防止退水过程中次生灾害的发生。全市所有受洪水影响在建工程在恢复施工时,由施工企业牵头,工程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施工围墙、深坑基础、提升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以及模板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经检查合格,并有总监签署同意施工意见后,方可恢复施工。市建管处自8月7日起组成两个督查组,对滁城在建项目灾后复工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也应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内工程组织督查。并在8月15日前将督查结果报我处,我处汇总上报市建委。

2、关于保证奥运期间施工安全问题。从现在起到9月20日止,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成立奥运期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并确定通讯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相关联系方式、值班人员、组织机构应以文件形式上报我处。所有在建项目每十日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台帐和整改销案记录,企业每月须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在奥运期间,市建管处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督查,凡督查中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隐患消除后方可发还。

3、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各施工工地要对进入现场的各类人员、车辆要严格进行安保检查、登记管理,严禁非从事现场施工人员在工地留宿和停放车辆。工程上使用的爆炸物、易爆等危险物品,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要分类堆放,确保堆放和使用安全。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灾后复工   施工安全   紧急通知

报:省建设厅安办,市建委,市安监局,市政府黄秀生副市长。

抄:各县(市)建管处,安全站。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08年8月7日印发


日期:20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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