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滁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 2008-09-14 17:05:59

关于印发《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字[2007]18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直各建筑企业:

为提高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建筑业一线操作人员技能水平,营造技能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良好社会氛围,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建筑业技能人才队伍,根据省建设厅“关于举办第二届安徽省‘徽匠’状元技能大赛的通知”(建管函[2007]453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滁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00七年七月五日

 

 

报:省建设厅、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建管处(站),委属相关单位

 

 

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举办时间:2007年8月8日—8月9日。

8月8日上午,大赛裁判员及各参赛队领队、队员报到集中,下午举行大赛开幕式和基础知识考试;8月9日上午,进行各工种实际操作考核,下午进行总结表彰。

二、举办地点:滁州市。

三、参赛范围:全市建筑行业技术工人。报名选手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建设局组队参赛,市建公司单独组队参赛,市直其他企业组成1—3个队参赛。

请各参赛单位于2007年7月25日前,按照参赛选手的工种类别,将《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滁州市建筑文化年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3071036

四、组织方式:

举办单位:滁州市建设委员会

承办单位: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协办单位:滁州市建筑业协会

          滁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大赛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滁州市建筑文化年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下设赛务组、裁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监审组五个职能工作组。

大赛将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明办以及新闻媒体等参加,及时报道大赛情况。

五、比赛工种:比赛设立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精细木工、电工共5个工种;凡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六、比赛内容:大赛按各工种技师职业标准的要求设置竞赛内容。分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项进行考试、考核,按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基础知识考试占30%,实际操作考核占70%。

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建筑材料、建筑识图、操作工艺、质量验收规范及安全知识等。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分为选择题、判断题、问答题和计算题四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选择题20道,每题1.5分,共30分;判断题20道,每题1.5分,共30分;问答题3道,每题10分,共30分;计算题1道,分值10分。

实际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地操作方式。考核时间为3—4小时,实际操作考核根据参赛选手的操作质量、工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指标进行综合计分。

比赛现场将为参赛选手提供标准的竞赛工位、原材料、大型机具等设备,小型工具由选手自备。砌筑工、钢筋工、镶贴工允许每位选手自带一名助手。

七、表彰奖励:大赛每个工种设立一等奖1名,授予“全市建筑行业技术状元”荣誉称号;二等奖2名,授予“全市建筑行业技术标兵”荣誉称号;三等奖3名,授予“全市建筑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八、有关要求:滁州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是贯彻落实“安徽建筑文化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全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选手的选拔工作。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技能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导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日期:20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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