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来源:滁州市建筑管理信息网 2008-09-14 16:57:10

关于全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通报

建管字[2006]4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市建管处组成两个检查组,于7月份对全市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及专项治理和建筑市场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全市受检企业23家,受检项目80项,受检面积401531.65平米,工程总造价28956.23万元。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份,其中停工整改6份(名单附后)。

二、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1、安全管理状况

通过近几年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过程监控,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从检查结果看,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的运转方面,大企业好于小企业。市直企业好于各县(市、区),但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少数县(市)安全管理监督机构设置不到位,安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不能满足现阶段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发展形势和要求,少数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尤其是企业管理制度决定长效的监督,管理与机构两张皮的现象尤为严重。造成个别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部分县(市)如凤阳县、定远县个别工程未执行新的软件资料,有的工程甚至无任何软件资料,在按市建委[2004]180号《滁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指南》实施方面,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实行了工程项目基础、1/2主体、主体及竣工验收安全评价备案,基本做到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过程监控。

2、安全专项治理方面

在施工用电方面部分工程尤其是各县(市)个别工程未按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规范的规定设置三相五线制TN—S系统,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规定,甚至还有使用木制配电箱的现象,现场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不到位,重复接地出现少接或漏接现象。降低了保护接零的可靠性。此次检查,极少数工地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混乱,严重违反了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如由全椒万昌建安公司承建的全椒开发区环海机械厂房工程;凤阳名城建安公司承建的凤阳古楼医院门诊楼工程,临近工程主体四层部位10KV高压线距离脚手架约一米,既未制定有效防护方案,也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此,检查组要求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当场停工整改,并把整改结果报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复查。在脚手架搭设方面,多数工程的毛竹脚手架普遍存在不规范现象,或多或少的存在安全隐患。各县(市、区)建筑工程在使用钢管脚手架方面普遍使用率较低,沿街工程使用的脚手架大部分都采用毛竹脚手架,并且沿街工程的临边防护及工程两侧人行通道口的防护措施不到位。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蚌埠五建公司承建的定远县绿园小区B号楼,采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部分,立杆没有支撑在悬挑槽钢上,而是支撑在槽钢上的钢管上,部分荷载完全靠横向的钢管承重,架体也未设置安全防护层。

此次检查,结合6月份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督查情况,对明光市市政园林公司、滁州市金盾消防有限公司、来安县市政公司进行了复查,明光市、滁州市两家企业在安全软件资料整理方面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因此在复查中责令上述两家公司继续整改。来安县市政公司基本通过了复查。

三、建筑市场检查情况及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1、经现场检查和核对,所查工程大部分都及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来安开发区滁州市市建公司总承包的中科太阳能有限公司厂房,因工地和规划问题也办理了临时许可证,检查组要求该工程应尽快换证。

2、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质方面,施工企业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都合法有效。

3、一些外省建筑施工企业没能按照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办理进皖注册登记备案手续就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部分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劳务分包工作重视不够,大部分工程未能按规定签定劳务合同。

4、监理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检查情况表明,按有关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均依法委托了监理。

市诚信建设监理公司、建设监理公司、圣明监理公司等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没有办理建筑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有关规定,同意或默许工程开工建设,并进行事实上的监理工作。

检查情况表明,多数监理单位在项目班子人员的配备、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在岗情况、对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及从业人员资质或资格的审查以及在岗情况的把关、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等方面职责的履行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试块质量与现场质量严重分离,现场安全缺乏强有力的监管。

目前,在监理项目班子任命文件上基本上能做到按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级配备,但部分工程项目存在总监不在施工现场的现象。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流动性较大,施工现场往往只有监理员在进行工程监理,与监理部任命文件组成人员不符。少数工程监理部监理员在没有取得岗位证书情况下从事监理员工作。

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流于形式,一些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相差甚大,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照样予于批准。相当一部分监理部在监理的过程中并不注意监督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落实情况,使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失去了指导施工的意义。部分监理部不执行监理规范、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监理资料缺项严重,甚至由施工单位代做资料。部分监理人员的监理日记和旁站日记只记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不记监理发现了什么问题,处理了什么问题,成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记,监理工作也存在不闭合的现象。

部分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及从业人员资格的审查以及在岗情况的把关不严,目前建筑企业接受挂靠的行为相当普遍,但仅有少数监理部向施工单位提出了进行合法变更的要求。部分建筑工程项目部使用无资质人员,监理部也听之任之。

在安全生产方面,多数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安全方面的监理职责认识不到位,疏于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部分监理工程没有留下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工作痕迹。

在工程质量监理方面,存在虚假的材料试验签证现象,甚至有工地资料员代为签证的情况。工地资料员拿到虚假的签证单后,从别处或检测中心已试压的试块中选取试块,进行试验,给工程质量造成隐患。

四、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工程款基本按照合同约定兑现,未发现恶意拖欠行为。

五、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意见

通过两年的努力,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已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目前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面主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树立起依法管理、依法建设的意识。贯彻落实,建筑市场规范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加大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工程的查处力度,对不服从依法管理的单位,且多次督促仍不纠正其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查处。

3、加强对“三类人员”培训,尤其是特殊工种及监理人员安全培训,坚决取缔无证上岗,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4、加大对滁州市及各县(市、区)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教园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力度,杜绝安全管理死角,使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教园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5、取消限期整改制度。今后在巡查中发现有事故隐患的工程,立即停工整改。并按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肃处理,不允许出现有隐患整改而未处罚的工程。

6、完善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构。配备一定的安全监督人员,加强对辖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加大工程安全管理的覆盖面,消除各县(市、区)安全管理现状相对较薄弱的局面,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2006年第二季度大检查整改工程

 

滁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日期:2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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