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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工程造价审核中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 来源:建筑网   2019-06-17 16:29:58
摘要:

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人员应不断拓宽知识面,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工艺和隐蔽情况,了解装饰材料市场行情,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处理审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标本兼治,这样就能使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相比,除了有很多相似之外,尚有以下几方面特点:1.装饰工程造价编审涉及的装饰材料品种多、规格多、品牌多、价格差异大。2.装饰装修工程内容繁多、艺术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多样、装饰材料琳琅满目、施工周期短,现有的装饰定额标准还没有土建、安装定额那么成熟,常滞后于建筑装饰领域的发展速度。3.变更签证多。4.暗装、暗敷多。5.新的装饰材料日新月异、新的施工工艺不断更替、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6.分包单位多。

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中常见的问题

(一)分解定额,一项多套。现有的装饰预算定额大多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定额子目除包括主要工序外,还包含为完成该分项工程的全部施工工序内容。如地面镶贴大理石工程,定额子目中已包含了基层施工工艺做法,施工单位却又多套一遍地面找平层子目。墙面铺贴大理石工程,定额编制说明中已明确其工作内容中包含酸洗打蜡费用,装饰施工单位却又多套一遍酸洗打蜡定额子目。这些问题的发生多数是施工单位的预算人员不熟悉各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致。

(二)高套定额,提高造价。预算定额编制时,常结合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不同做法和采用不同材料而列出许多子目项。再以镶贴花岗岩或大理石为例,按施工工艺分为粘贴、挂贴、干粉等;按材质分为贴花岗岩和贴大理石;按镶贴部位分为贴墙面、铺地面、贴柱面和零星部位等;按厚度分为贴2cm板、3cm板和12cm板等。这样编制定额的目的是为了使预算人员在编制装饰工程预结算时“对号入座”,按需套项,正确反映装饰工程的真正价值。但有的施工单位的预算人员却钻此分档的空子,在套用定额子目时就高不就低,哪个划算就套哪个定额子目。如天棚吊顶龙骨分有上人和不上人龙骨,龙骨间距有400*400、400*600、600*600几种。明明施工为不上人龙骨,编制预结算时却套用上人龙骨;明明为600*600间距,却一律按400*400间距套用定额,最终导致定额单价提高近30%之多。

(三)重套定额,扩大数量。一方面,某些项目在土建施工时已计取了基层粗装修费用,如楼地面、墙面和天棚的抹灰找平。但装饰单位预算人员常常以原土建施工达不到平整度为由,又按装饰定额相应子目套用一次。另一方面,同一项目被装饰单位预算人员重复计算,如带线条木门油漆,有的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在计取了木门油漆之后,又计取一项木门装饰线条油漆子目,这是定额所不允许的。

(四)串用定额,抬高造价。装饰工程施工时常可就同一项目有土建定额相应子目、装饰定额相应子目、修缮定额相应子目或安装定额相应子目都能套用,有些地方甚至就是装饰定额也有两套,不同定额的预算价格不管是人工费、材料费还是机械费都不是相同的。不同的定额其取费方法亦不同,取费基数也不同。有的装饰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在套用定额子目时鱼目混珠、随便套用,或者哪本定额价高就套哪本定额,变相抬高造价。其实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做什么工程套用什么定额,套什么定额来用相应的取费办法,不同定额之间的划分也都有明确的条款确定,不得混淆和串用。

(五)乱换定额,有法不依。政府定额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国家定额标准具有法令性,每套定额、每个分部分项定额子目都有详细测算依据及编制说明,是否允许换算以及如何换算都有明确规定。有些装饰施工单位预算人员随心所欲,有法不依,常毫无科学依据地换算定额,胡乱调整人工及材料用量,从而达到抬高造价的目的。

(六)不套定额,高估冒算。现行装饰定额,由于新材料、新工艺不断出现等原因,装饰定额子目项覆盖面显得有些跟不上装饰行业的发展。对于装饰定额缺项部分可以按装饰预算定额要求套用工作内容和技术条件相近定额子目进行换算,还可以按装饰预算定额的口径、规定、要求及同时期的标准编制一次性补充估价表,并报定额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有些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利用目前装饰定额不完善或缺项等不足之处借机不套定额,干脆全部采用市场估价的办法完全抛开定额不切实际地高估冒算。

解决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中问题的方法

装饰工程预结算中存在的高估冒算现象很多又相当复杂,有的一份预结算书经审价人员认真审核,核减幅度达到30%~50%,可见其水份之大。审价人员的责职不应仅是发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找到解决相应问题的办法。本人认为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遵循“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装饰工程预算编制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力求在工程量计算上有章可循,严肃认真,不留或少留“活口”,不允许随意“加量”调整,更不允许随意“调量”。

(二)建立建筑装饰材料价格信息互联网络。使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预结算审核部门与装饰材料市场之间融为一体,增强装饰材料市场价格透明度。造价编审人员还应掌握装饰工程所需各种设备和材料的安装方法、工艺要求、工序及辅助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等。

(三)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在招标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应请有装饰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设计的内容、设计的深度应符合国家规定和业主要求,图纸表现形式也应规范,应明确标明各装修部位的设计标准、使用材料的名称、品质、数量、规格等。

(四)定额管理部门应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定额标准法规。现行装修定额尚有许多缺项、漏项和不合理的地方,对此,应尽快深入施工现场,搞好市场调查,编制新定额子目,完善不合理定额子项,尽可能扩大定额子目的综合范围,便于快速套价。明确界定土建、装饰、修缮、安装定额之间的适用范围,尽量避免交叉、重复,减少重套定额的来源。最好能采取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使不同预算定额中的相同工作内容的子目基价水平协调一致,免得施工单位预算人员串套定额,就高不就低。另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要协调好轻工装潢定额和建设装潢定额的适用范围,最好二者能合而为一。

(五)改变目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预结算审核收费方法。使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按核减额收取造价咨询费用时能与施工单位所报预结算的质量好坏挂起钩来,比如有的地方规定须结算核减额超过5%以外部分的审核收费由甲乙双方各负一半,这样就能使施工单位预结算人员在编制预结算时有所收敛,避免随意加价。

综上所述,装饰工程造价编审人员应不断拓宽知识面,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工艺和隐蔽情况,了解装饰材料市场行情,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处理审价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标本兼治,这样就能使装饰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