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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风险

  • 来源:建筑网   2019-05-23 10:34:30
摘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定价的计价方法,它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量和有关的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社会平均成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将实体消耗费用和措施费用分离,能充分反映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改变了现有定额中约束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体现公开、公平竞争定价的计价方法,它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量和有关的费用。采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社会平均成本。工程量清单计价将实体消耗费用和措施费用分离,能充分反映施工企业在投标中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改变了现有定额中约束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

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指由招标单位提供统一招标文件,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提供工程数量,投标单位以此为基础,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按企业自身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定额以及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这种计价模式对承发包双方、招投标制度和合同管理体系都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新的工程量清单招标经过近几年的运行,特别是随着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普遍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的计价行为有了比较明确的依据。但是,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不够完善,特别是投资体制的原因以及投资代理人行为的不规范,一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确定的“中标价”并不是一定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价,出现了工程量清单编制漏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不准确,投标单位过度不平衡报价,投标单位串标等问题。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量清单漏项、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不准确。按照工程量清单招标原则,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提供,因此工程量漏项或数量错误是招标单位的责任,这样就会造成施工过程中的索赔,给业主投资控制带来很多问题。另外,围绕该主体项目施工的附属项目内容,主要靠项目特征的描述随主体项目特征描述一并反映出来,构成计算综合单价的依据,如果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不清或不准确也会在后期造成很多索赔问题。

2、投标单位恶意低价竞争,增加了后期投资控制风险。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报价应“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但现实中往往由于评标时间短、工作量大、投标单位个体成本难以衡量、评委专业素质及个人主观因素偏差等因素,评委难以判定或不愿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成本投标,特别是“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往往演变成绝对最低投标价中标,造成恶意竞争,导致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通过拖延工期、中途退出、强行索赔、降低质量标准等方法逼迫业主承担损失的费用,使业主的工期、投资失控。

3、招标标底的风险。制作标底不准确或其子项综合单价过低或过高,措施项目费过低或偏高,计算漏项、重项或错算等,容易导致标底总价偏低或偏高。标底总价偏低,如投标单位不多时容易导致投标失败或增加串标的可能性;而标底总价偏高容易使投标单位的总体报价上升,给业主造成投资损失。

4、投标单位过度不平衡报价,加大施工管理风险。投标单位过度不平衡报价,主要表现在:一是前期施工的项目报价高,后期施工的项目报价低,加大施工管理难度;二是容易索赔的项目报价高,索赔少或易反索赔的项目报价少;三是部分项目工程项目报价高,措施项目费用报价低。

5、投标单位串标的风险。投标单位的串标形式多种多样,有的是多个投标单位共同串标,有的是一个投标单位拿着几家投标单位的资质分别投标串标等,这不仅扰乱了建筑市场,而且给业主总的投资控制和施工管理带来很多隐患,轻者导致业主招标失败,重者较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使业主项目投资风险加大,个别甚至会导致项目投资的失败。

二、防范招标风险的建议

1、完善工程量清单招标体系法规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是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招标方式,它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制约。因此,应加强监管和规范工程项目造价计价行为,完善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量清单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同时,做好工程计价依据和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预算定额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系数,定期公布工程造价指数、材料信息价格等配套工作。工程量清单招标推广实施以后,与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有关联的各项配套工作和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还需及时解决工程量清单招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营造一个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

2、加快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目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的评标办法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和最低投标价法。在开标结束后,由评标专家组立即进行评标、定标。采取这种评标定标办法,对避免评标过程中受外界因素的干扰、保持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中的独立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对于一些大型工程项目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方案优劣直接影响报价的工程,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投标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或执行市场价格,出现多家投标单位报价相差悬殊较大的现象,很容易造成采用了先进技术工艺、节约了项目总造价的投标单位失标或废标,使得评标定标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合理。因此,应当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工程量清单报价澄清制度,让投标单位在评标时有一个解释澄清的机会。解释澄清的主要内容是解释澄清投标施工方案的科学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项目投标报价的合理性。通过解释澄清,以保证投标竞争公平、合理,评标定标公开、合理。

3、招标前审查优化图纸。施工图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由于工期紧,施工图纸一设计出来就招标,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重大漏洞或图纸优化程度如何都没有进行评价,这在实施过程就容易引起重大变更导致索赔。如果在招标前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或专家进行施工图审查,重点审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方案的要求,是否有明显的漏洞或错误,是否有进一步优化的可能,并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形成会议纪要,经设计认可后再纳入招标范围,则可使施工图更完善、功能更合理,从而减少招标风险。

4、采用“两编一审”确定工程量清单和标底。“两编一审”是指同时委托两家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经组织对照审查后以其中一家工程量清单作为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随招标文件发往投标单位;同时两家造价咨询单位依据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再分别进行预算,两家预算经对照、审查后以其中一家错误较少的预算为基础,改正明显的漏项、重项及计算错误后确定为正式标底。在开标前规定的时间内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布标底,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标底与中标价不挂钩,仅把标底作为投标报价的上限,防止串标,并作为业主项目投资控制的参考,增加标底的合理性和竞争的公平性。

5、限期核对清单项目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为了避免承包商出现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问题,招标文件中要约定根据不同性质的工程采取不同的工程量核对办法。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前复核工程量并提出工程量误差,以便中标后双方复查,否则中标后再提出工程量错误将不予调整;同时规定双方核对的子项工程量,不论正负误差,误差在一定范围内(如3%)将不予调整,以此减少调整的工作量,降低业主方的投资控制风险。

6、限制绝对不平衡报价。绝对不平衡报价既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又损害其他投标人的权益,因此必须加以限制。招标文件中需注明经评委评定低于正常报价的子项累计金额达到其报价的一定百分比时即可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等具体条件,促使投标单位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时不敢过分压低价或抬高价。至于如何判定低于正常报价,一是评委个人对市场材料、用工、机械使用等价格的掌握;二是投标人主要子项报价与标底或其他投标人报价相比是否过分偏差,如低于20% 以上且其无法解释说服评委时,就可以判定低于正常报价;三是投标单位的措施项目费用是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实体施工项目措施及安全、环保等各项措施费用相符合,措施项目费用明显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应判定为废标,以减少不平衡报价,降低风险。

7、加强投标单位资质审查、设置投标上限,防止串标。为了防止投标单位串标,一是要加强对不熟悉的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能力审查,通过实地了解情况促使串标单位或挂靠单位放弃投标;二是投标单位较少时,如低于五个时,应将标底价降低3到5个百分点作为投标上限,或者降低投标资格,促使较多的单位投标,增加串标的成本;而当投标单位较多时则可直接将标底价作为投标上限,以期通过市场定价确定中标单位。

8、加强评标管理,改革现有评标办法。评定标是招标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在有效投标者中选择最合适的项目承包者。在工期、质量既定的情况下,公平竞争实际上是投标价的竞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后,评标工作要加深加大对综合单价的评议,逐步在今后的工程评定标中普及最低评标价法。要扩大注册造价工程师参与评标的范围和人数,以便对报价进行分析,作出判断,进而选择经评审投标报价最低的承包企业。同时必须进一步加强评标管理,规范评标机构和评标活动,真正保证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

9、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对计价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结构是个挑战。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的因素很多,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条件和措施、合同条款等。另外,由于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机制,不仅要求造价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也要求造价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能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和预测市场风险和建筑产品价格的运行机制。因此要举办针对性的培训班和研讨班,给造价人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让大量造价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尽快适应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需要,降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风险。

总之,工程量清单招标,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作规律的要求,符合国际建筑市场招标的发展方向,虽然现实中存在一些问题,相信经过广大招投标、造价、工程项目管理等从业人员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不断改进招标的具体方法和措施,降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风险,其一定会更加规范、公平、公正,从而达到业主和投标单位双赢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