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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文本语言特征分析及翻译对策

  • 来源:建筑网   2018-03-23 09:43:33
摘要:

招投标文本具有一般法律文本的基本语言特征,如措词精当、结构严谨、术语专业、思维缜密、文体正规、语意明确,这对招投标文件的翻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当前译界还没有对标书文本的翻译进行探讨,文章试图对此作一个有益的尝试,以期为类似文本的翻译提供借鉴。

随着国际贸易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商业竞争,招标、投标这类商务活动也因此显得日益重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国家相继出台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在一项成功的评标活动(包括招标与投标)中,标书的撰写与翻译非常重要。按照国际惯例,运用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时,与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均须用英文编制,即使允许用非英文的语言编制,也须随附一份英文译本备案,当发生分歧时以英文版本为准。因此招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的理解和翻译就成了竞标的基础工作,贯穿着整个竞标过程,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招投标基本知识

在不同的法规体系下,对招标方式(typeoftendering)的规定不尽相同,这里根据几大法律文件归纳如下:

1)《世界银行采购指南》重点定义了“国际竞争性招标”(internationalcompetitivebidding),然后指出在国际竞争性招标不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时候,还有其他几种更加适宜的采购方式,如“有限国际招标”(limitedinternationalbidding)、“国内竞争性招标”(nationalcompetitivebidding)、“询价采购”(shopping)、“直接签订合同”(directcontracting)、“自营工程”(forceaccount)等。

2)《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定义了3类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选择性招标”(selectivetendering)以及“局限性招标”(limitedtendering)。

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采购》定义了4类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资格预审招标”(prequalifiedtendering)以及“单一招标或局限性招标”(singleorrestrictedtendering)。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定义了两类招标方式,即“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招标类型不同,对投标方的要求也不同。图1是基于“公开招标”要求的一般招投标基本流程。

了解整个投标流程,对于翻译来说非常重要。现实中标书翻译与流程密不可分。比如说某一中国公司需要面向国际进行一项大型的招标,那么在“标书制作”这一环节,该公司必须提供英文(或法文、西班牙文)版本,随着招标进程不断推进,还需要作出相应公告,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标书条款进行澄清等。在整个国际招标过程中,标书的翻译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招投标领域,政府以及企业(尤其是有实力的大型企业)要想在该市场上分得一杯羹,要解决的问题还有许多,包括标书的翻译。标书翻译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招投标的成功与否,以及能否精确地结算各类造价。当前该领域研究文献不多,大多是一些经验、感性的认识,应加强对标书语言特征的分析,从而保证标书翻译的地道、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