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员基本功——变更、签证管理

  • 来源:建筑网   2017-11-15 15:39:19
摘要: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

为了明确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的权益,减少施工、结算中因变更、签证不规范引起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共同执行: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一经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2、现场签证的确认: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由于图纸错误或工艺、标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应由承包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签证单,签字盖章后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生效。手续不全者则视为无效签证。
二、执行变更、签证的程序和责任: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经确认后的变更、签证而导致合同价款的变更及造成承包人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对于减少合同价款的变更,承包人必须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提交发包人,否则因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在接到确认后工程变更、签证的14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承包人因执行变更、签证而要求发包人补偿经济损失、增加工期的,应当在工程变更价款报告中一并提出。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的14日内不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则认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经济补偿和工期增加。
  3、确定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执行:
  (2)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本合同附加条款中的第3.2条执行(此处的表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和顺延工期。
 6、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单项变更、签证及发包人确认的经济损失,应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超过10万元的单项变更、签证应在该工程量完成后的当月并入该月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1、承包人在施工中擅自变更设计图纸,除按本办法第二条第3款承担责任外,若造成经济损失或质量问题,承包人除应承担全部损失外,并接受发包人按其工程造价30%的处罚
五、变更、签证及其价款的调整、经济补偿、工期的增加的确认手续,必须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任何个人签字和补办的变更、签证一律无效。
六、本“办法”可以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之一,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