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土建施工制度

来源:   2020-05-29 09:24:53

摘要: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矿业公司2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广大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一、总则

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矿业公司2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公司及广大员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公司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 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贯彻“安全为天、预防为主、规范操作、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3、办公室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

(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一是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三是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1、定义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使岗位操作人员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胁的作业。

2、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和制冷作业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⑵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⑶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4、规定

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当地政府有关主管单位委托的培训机构进行的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⑵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必须按时进行复审。

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前,必须办理有关安全证、操作票,在安全措施完善落实,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⑷有关部门负责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检查工作。

⑸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对企业财产造成损失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给予处罚或处分。

四、用电安全管理

(一)电气安全制度

1、电气设备统一口径和照明必须符合该地点的防火、防爆等级要求。

2、高层建筑物、场房及配电室等必须有避雷装置。

3、禁止乱拉临时电线和接临时灯。特殊情况下,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若在禁火区则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4、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和手提式照明灯具,均应由专人负责,并要定期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场间或潮湿场所的移动电器,必须装用三蕊软线和三眼插头、插座,装接时必须仔细准确,并符合临时用电的相关规定。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接漏电保护器。

6、所敷设的低压线高度必须符合规定,并设防护装置,禁止用裸线。

7、一切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结构及电线穿线管等,必须妥善接地。

8、变、配电所房屋建筑,应“四防一通”(防雨雪、防汛、防火、防小动物,通风)。变、配电所不能作为休息室,不能任意堆放杂物,保持通信畅通。

9、使用手提电灯,电压不应超过36伏特。在潮湿地方或金属容器内,电压不能高于12伏特。

10、在夜间或黑暗的地方工作时,应有足够照明。所有防爆照明应保持完好。

11、电气设备要注意防止进水、蒸汽、酸、碱等物,禁止用湿布或导电物体清扫电气设备及线路,严禁在电线上凉晒衣物,严禁用灯泡烘烤衣服。

12、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进行检修等作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电工作时,必须办理《危险工作准许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有经验的人员操作。

13、在使用电气动力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及机械设备等,各部位完好才可使用。

14、电气设备进行修理时,应可靠切断电源,经验证确认无电,在断开的开关和刀闸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示牌,并按规定装设接地线、遮栏等后,才可进行修理。

15、如电气发生着火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防导电伤人。

16.电气装置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必须保留电线时,应将电源切断,并将电线头用绝缘布包好。

17.电工必须熟知和掌握触电急救法,做到正确救护。一般方法如下:

⑴抢救触电人员时,应立即断开电源,或用不导电的东西(如干燥的木棒、竹竿、颜料带、干燥的衣服等)去拔开电源,切勿赤手去拉或用导电体作为急救工具。

⑵如触电人在高处时,要特别注意救护。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从高空跌下摔伤。

⑶如果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没有失去知觉,应使其保持安静,并及时请医生诊治。

⑷如果触电者呼吸不齐,心脏跳动微弱,甚至心跳停止、抽筋、面色苍白,必须迅速在现场进行人工呼吸法等抢救。先救后搬,搬运途中,救护车上不可中断抢救措施。

(二)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1、职责

⑴工程部是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部门。

⑵电气部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办临时用电相关手续。

⑶各部门负责各自责任区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管理。

2、规定

严格按照韩添冶函【2015】5号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九、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1、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浅谈土建施工制度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建筑网,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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