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创新刍议

来源:   2019-03-22 10:39:04

摘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是一种生产活动,而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同样也有方式创新、模式改变的需求。这种创新的改变不是经济产出,而是监管效能的提升。若进一步细分的话,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而言,其创新的主体就是监督人员自身和监督机构自身。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是一种生产活动,而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但同样也有方式创新、模式改变的需求。这种创新的改变不是经济产出,而是监管效能的提升。若进一步细分的话,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而言,其创新的主体就是监督人员自身和监督机构自身。创新动力就是我们监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新对象从本质而言属于管理创新,当然也是一种软技术创新。创新的目的就是解决问题,提升监管效能,最终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百姓满意放心。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的原则

把握规律、整体思考是监管工作理念创新的前提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对GDP占的比重近10%。是一个参与主体多、产业规模巨大的庞大行业,是一个从业人员多、劳动密集型的、以室外作业为主的传统产业,同样也是一个极端需要分工合作和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网络化产业。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其背后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可以说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而形成的结果。而现行的部分政策和制度,往往显得粗放、简单,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缺乏将建设工程作为一个综合体加以全过程、全方位的体检,提出的措施也往往起不到预想的效果。只有能深刻把握建设工程和建筑业的本质特点,清楚认识当前经济发展阶段,从制度上,尤其是顶层设计上,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权利加以分析,这样才能提出相对优化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创新制度。

以人为本是激发监管工作持续创新的原动力

工程质量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最终是要落实在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每个作业人员身上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到位也体现在了每个监督人员的身上。创新可以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监管工作要持续发展、不断创新,适应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样是要求有一支稳定的、有创造力的监督人才队伍。而使用人才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在于找到束缚人才发挥作用的制度障碍,加以突破。作为履行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目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重新岗位设置的形势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避免陷入论资排辈、只看学历不看真实能力的消极状态。应当争取政策,建立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提升监督岗位的吸引力,使有用的人才能持续地流入,创新成果才能持续产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创新的主要方式

监管理念的创新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理念的创新,也就是要摆脱微观监管、替代责任主体的错位现象,将质量安全责任回归给责任主体,监督工作定位在执法活动,突出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通过追究违法行为,严格市场清出,达到奖优罚劣的目的。其次,管理部门应不断强化信息的公开和透明,促进社会、行业对信息的利用,不仅企业可以以此加强自控,更能提升社会和舆论监管的有效性。同时应多思考和应用市场手段,如保险、担保等,有效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左右,辅助行政管理,而不是一想到加强监管,就想到设置新的行政许可,增加一项行政审批。

监管法制的创新

“11•15”火灾事故后,上海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加强安全质量监管的“22条”等文件,在一年的整治期间,除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建设市场排查整治之外,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度创新。但这些制度创新均需要通过立法来保障,加以固定下来。当前依法行政要求越来越高,制度创新只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成为强制性要求。经过各界努力相继出台了《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监管体制的创新

体制决定流程,构架搭配的是否合理、科学决定着工作效率的高低。工程监督按照法律规定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这种模式与本市政府三级管理体制有所不同,在街道乡镇一级没有配置相应的监督队伍。当下乡镇小型项目不少,区县监督力量难以监管,面对现在乡镇一级缺乏监管,“六无”工程众多的现象,管理触角如何延伸,就需要在体制上加以思考和突破,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依托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资源,打造乡镇一级的监管队伍是体制创新上要考虑的重要设计。

监管机制的创新

机制方面的创新是理念、法制、体制创新的真正落地,是创新效果得以体现的重要保证。首先,信息化手段是推进制度创新的有效手段。有效依托“制度加科技”的模式,发挥信息技术显性化、可追溯的特点,提升工作的透明度,通过管理流程再造,确保监管工作的到位。同时,利用信息技术的远程监控、风险预警的优势,提升监管效率。其次,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推进诚实守信的建设氛围,配合相应后续管理措施,营造扶优限劣的市场环境。此外,落实关键人员责任、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改革现行监理制度等,都是对现行体制的创新,均可在统一顶层设计下,通盘考虑,逐步推进,整体创新。

伴随“超常规”建设所带来的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和深化改革的需求,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被赋予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工程质量安全作为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外在体现,相应的监管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驱动、转变观念、提升效能,建立适应于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以促进工程建设的科学发展,为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继续谋求跨越式发展,做好切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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