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制定合理的符合实际需求的规定,才能更好的处理每个实际问题。建筑网小编就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和大家说一下。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等建筑建设方面的知识,可以登入中国建筑网建设通进行查询。
- 202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安徽考区现场人工核查安排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遴选第三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的通知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批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关于同意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申请加入宁波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的通知
- 关于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浆料复合型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的函
- 关于对《建筑门窗五金件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函
- 关于2023年第二批市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考评结果的公示
- 关于领取2024年3月11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补办及重要信息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