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

来源:   2018-08-30 11:55:01

摘要: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制定合理的符合实际需求的规定,才能更好的处理每个实际问题。建筑网小编就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增项注册规定和大家说一下。

组织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    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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