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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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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杯奖
“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在陕西省境内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参与评选。 “长安杯奖”申报 申报评选 “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陕西省 “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每年根据各市 (地)、行业的竣工工程数量及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确定各市 (地)、行业“长安杯奖”的参评工程数量。 “长安杯奖”工程由主要承建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市 (地)、行业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上报省“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长安杯奖”评审 申报 “长安杯奖”的工程由创建企业报市(地)、行业“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初审。 “长安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并从获奖工程中优推荐参加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 省建设厅和省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颁奖大会,向获得 “长安杯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授予“长安杯奖”奖杯、证书,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在全省通报表彰。
长安杯奖
长安杯奖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建筑业联合会评选、颁发的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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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杯奖”工程评审
陕西省 “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建设工程 “长安杯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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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杯奖”申报程序
申报 “长安杯奖”的工程由创建企业报市(地)、行业“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初审,初审后报省 “长安杯奖”评审委员会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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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杯奖”申报条件
申报“长安杯奖”的工程必须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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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杯奖”评选范围
申报评选 “长安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建成投产或己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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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界的诺贝尔奖
建筑网为建筑人士解答“建筑界的诺贝尔奖”,普里茨克建筑奖(The 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具有“建筑界的诺贝尔奖”之美名。因其严格的评审委员制度,强势的媒体宣传以及贴近大众的建筑社会教育等机能,成为最受瞩目的全球性建筑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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