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安全隐患未消除而施工作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三)被罚款2万元(

相关工程

--时间2020-11-11
项目经理--信息来源
附件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