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违法地点)妈湾大道1041号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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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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