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任熙雯与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执行法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5-08-05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执民字第8114、8292-4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任熙雯。
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杭州光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商初字第4166号民事判决书及(2014)***特字第9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本院指定的日期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仅受偿18752359.41元,余款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本院依法委托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108号新世界财富中心2幢3701、3702、3703、3704、3705、3706、3707、3708、3601、3602、3603、3604、3605、3606、3607、3608室,建筑面积分别为303.52、358.26、201.69、179.08、296.88、294.96、180.63、180.63、303.52、358.26、201.69、179.08、296.88、294.96、180.63、180.63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018号1501、1502、1503室,建筑面积分别为80.99、87.08、111.77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城市名都1栋负一层13、14、15号店,建筑面积分别为368.63、264.94、341.95平方米的房屋及分别为88.77、63.80、82.35平方米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108号新世界财富中心2幢3701-3708室,建筑面积分别为303.52、358.26、201.69、179.08、296.88、294.96、180.63、180.63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分别为: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4××93、14329294、14××99、14329302、14××03、14329306、14329289号,内容分别详见浙众诚所评(2015)萧字第F07001-0700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二、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心北路108号新世界财富中心2幢3601-3608室,建筑面积分别为303.52、358.26、201.69、179.08、296.88、294.96、180.63、180.63平方米的房屋、室内装修及相应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分别为: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4××60、14342258、14××57、14342256、14××55、14342254、14342253号,内容详见浙众诚所评(2015)萧字第F07009-07016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三、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普陀区西康路1018号1501、1502、1503室,建筑面积分别为80.99、87.08、111.77平方米的房屋及相应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分别为:沪房地普字(2013)第030989、026071、025841号,内容详见浙众诚所评(2015)萧字第F07017、07018、0701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四、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城市名都1栋负一层13号店,建筑面积为368.63平方米的房屋及88.77平方米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号,土地证号:景土商品房国用(2010)第01**;内容详见浙众诚所评(2015)萧字第F07020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五、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城市名都1栋负一层14号店,建筑面积为264.94平方米的房屋及63.80平方米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号,土土地证号:景土商品房国用(2010)第01**内容详见浙众诚所评(2015)萧字第F0702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六、拍卖被执行人浙江嘉悦石化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南大道城市名都1栋负一层15号店,建筑面积为341.95平方米的房屋及82.35平方米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景房权证自管字第××号,土地土地证号:景土商品房国用(2010)第01**容详见浙众诚所评(2015)萧字第F07022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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