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原县经济开发区小八里棚改社区二期一标段6#--9#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措施,大面积土方裸露未遮盖,造成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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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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