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天津路(含人行天桥)改造和武汉路人行天桥项目工程投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的业绩信息和项目经理简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被罚款234831.74元;单位法定代表人喻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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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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