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浙江君诚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4-11-13
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杭桐商初字第1578号
原告:***。
委托代理人:***。
被告:***。
被告:浙江君诚建设有限公司。
原告***诉被告***、浙江君诚建设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9月18日立案受理,因原告在接到本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次日起7日内,既未交纳案件受理费,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庐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