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浦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7-09-21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云0111民初6544号******
原告云南金浦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海归创业园1幢350-9号******
委托代理人***,昆明万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
委托代理人**、杨举,云南瀛滇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原告云南金浦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1日受理后,原告云南金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云南金浦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云南金浦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7元,减半收取,退还原告653.5元,剩余653.5元由被告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解海蓉******
序号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2***、葛庆国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2)湘0521民初4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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