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道可、四川振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越西县人民法院

日期:

2021-08-27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34执457号
**可(申请执行人)、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饶学(被执行人):
**可与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饶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900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可(申请执行人)。至此,**可(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34民初36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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