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1年4月15日5时43分,车牌号为浙C59501的4轴重型自卸货车行经G104(104国道)平阳方向K1987+150路段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58.3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7.37吨,被责令改正,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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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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