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注册资金: 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04-29

联系电话:0518-8623...

企业法人:李家强

登记机关: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企业介绍: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4-29,注册地址为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南街社区(204国道西侧),注册资本为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金属门窗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特种专...

  • 历史数据
序号 诚信信息 (共 17 条) 地区
1

因海天连城小区四期(48-51#楼及地下室)工程未按规定严格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总包代发等制度,部分项目工资发放不及时、数据传输不畅通,项目经理和负责人考勤率未达到40%等问题还较为突出,被列入江苏省10-11月份拖欠农民工工资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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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连建罚字〔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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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因连云港市新海小学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存在未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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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因龙眼山庄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项目施工现场未对脚手架基础沉降、悬空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未对配电箱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及试跳测试;未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钢丝绳绳卡;对工人入住在建项目车库未及时制止,被责令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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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金箔龙眼山庄二期工程工人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被立即整改,罚款10000元(连城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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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因在一汽凌源研发科技中心广场工程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垃圾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法》第69条第3款、第115条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人罚款

辽宁省
7

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被罚款1.5万元(连住建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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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因学府雅苑1-4#楼工程未按照规定组织危大工程验收,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被罚款壹万贰仟元(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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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因赣榆新城壹号项目工程使用验收不合格建筑起重机械,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被罚款伍仟元(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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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因赣榆上元府邸项目工程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未履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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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分析

诚信情况

序号 年份 诚信数量(个)
120241
220238
320221
420215
5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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