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2018年8月至今期间,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占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茶塘村一社(土名:高塱北)48658.87平方米(合72.99亩)的土地搞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被罚

相关工程

--时间2019-06-27
项目经理--信息来源
附件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项目经理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