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成都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土建五工区项目工程在开工前15日未向锦江生态环境局申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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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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