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石狮市共富路、锦蚶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依据《泉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督管理规定》(泉建法〔2019〕70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款被罚款人民币9万元,直接责任人黄严被罚款人民币0.45万元,并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期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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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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