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21-05-17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1302民初8708号
原告: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4栋4层3号。
法定代表人:马福桂。
委托代理人:刘晖,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住所地: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广和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海湖。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潼湖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本案的《缴费通知书(案件受理费)》等相关立案受理文书已于2021年5月7日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送达给原告,原告未依法按时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长 贺晔晖
审 判 员 段小林
审 判 员 吴珠乔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周家琪
书 记 员 黄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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