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般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一般劳动争议

执行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3-07-05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2)莲执裁字第00838号
申请执行人***,女。
被执行人陕西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章飞。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环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般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2)莲民一初字第01181号民事判决书,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3日作出的(2013)西民二终字第00624号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5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9960元,同日本院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本院已经执行回全部案款19960元并发还申请人,申请人***于2013年6月27日出具收条确认本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西民二终字第00624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李坤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高红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书记员*婷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