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韩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执行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期:

2022-11-27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01执4956号 广东韩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 你们之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湛江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2)**字第92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裁决,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工程款433709.19元及资金占用费6775.5元等。本院于2022年9月6日立(2022)粤01执4956号执行,立案标的466311.69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现本院收到申请执行人的《结案申请书》,确认被执行人已向其履行完毕本案的义务,且已将被执行人自行缴纳的执行费6895元上缴国库。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的义务,本院解除对其采取的所有强制措施。因本案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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