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京市轨道交通昌平线南延土建施工05合同段工程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不履行安全职责,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被警告,并被罚款10000元(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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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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