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持有因生产工艺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于2020年11月6日凌晨1时42分至凌晨6时,使用地泵、振动棒、混凝土车等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对承建津西·美墅馆项目工程售楼处1-9轴屋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共浇筑混凝土约113立方米,被责令自2021年1月5日起立即改正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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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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