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位全与重庆隆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件编号:

案由:

劳动争议

执行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日期:

2016-10-26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渝0108执382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住四川省江油市。
被执行人重庆隆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重庆隆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中,查询了被执行人的房屋、车辆、银行的相关情况,现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依法终结本案的执行程序。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或第四百九十四条,或其他法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京海劳人仲字(2016)第5550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夏文
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倪
相关更新信息
建筑企业
中标业绩
企业资质
热门产品
业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