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详细]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水平,依据《吉林省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22年度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详细]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两会”安排部署,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大力帮扶建筑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我厅依据企业产值规模,近两年信用评价结果、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和农民工拖欠联合惩戒情况,建立了省级重点帮扶建筑业企业名录,并且建立帮扶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一对一、点对点的进行帮扶。 [详细]
加强已经开复工项目人员行程排查和登记。要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详细]
为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3号)的工作要求,全力破解建筑业企业发展难题,助推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服务建筑业企业大调研活动,公开征求建筑业企业意见建议,请广大建筑业企业客观反映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填写调研问卷,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城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详细]
各市城管局、延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新区城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管局、梅河口市城管局,各县(市)城管局(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详细]
为做好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详细]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10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现对第八批“建机一体化”企业予以公示,望各地区、各企业予以监督,对公示期满且无问题的企业,省厅将进行登记发布,对公示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将退回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核。 [详细]
依据《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1年下半年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 [详细]
为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提高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0版,以下简称《办法》),我厅对2020年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情况进行了评级。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工作流程,此次信用评级重点考核企业在2020年度施工图联审系统得分情况和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情况。对于在联审系统中得分为较差档次(低于60分)的,信用等级暂降一级。对于企业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存在问题的,信用评级为不合格(B级)。 [详细]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增强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诚信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监理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细]
充分认清推进安责险的重要意义,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积极性。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国家部署的一项强制性商业保险,是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发展的重要行动,有利于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地要积极宣传、加强指导,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投保安责险的重要意义,推动安责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详细]
一、征集范围围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征集项目范围如下:(一)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农房和村镇建设、BIM技术应用、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二)符合我省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验收项目。(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项目。(四)发布实施5年以上标准项目的修订、局部修订。 [详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要求,结合国家、省相关标准,我省对申请评价标识的项目组织开展了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红旗长春基地HE焊-涂联合车间”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到2020年12月27日 [详细]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两会”安排部署,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大力帮扶建筑业企业发展,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我厅依据企业产值规模,近两年信用评价结果、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和农民工拖欠联合惩戒情况,建立了省级重点帮扶建筑业企业名录,并且建立帮扶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一对一、点对点的进行帮扶。
加强已经开复工项目人员行程排查和登记。要密切关注各地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近期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为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服务企业大调研活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3号)的工作要求,全力破解建筑业企业发展难题,助推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服务建筑业企业大调研活动,公开征求建筑业企业意见建议,请广大建筑业企业客观反映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填写调研问卷,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贡献力量。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城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城管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各市城管局、延边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综合执法支队,长春新区城管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管局、梅河口市城管局,各县(市)城管局(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征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建安〔2019〕10号)要求,在企业申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现对第八批“建机一体化”企业予以公示,望各地区、各企业予以监督,对公示期满且无问题的企业,省厅将进行登记发布,对公示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将退回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组织审核。
依据《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吉建管〔2018〕28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21年下半年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成本指标。
为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提高诚信意识,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吉林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级管理办法》(2020版,以下简称《办法》),我厅对2020年全省勘察设计企业信用情况进行了评级。为减轻企业负担,简化工作流程,此次信用评级重点考核企业在2020年度施工图联审系统得分情况和质量安全及市场行为情况。对于在联审系统中得分为较差档次(低于60分)的,信用等级暂降一级。对于企业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存在问题的,信用评级为不合格(B级)。
为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增强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诚信意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监理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清推进安责险的重要意义,调动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积极性。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是国家部署的一项强制性商业保险,是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发展的重要行动,有利于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地要积极宣传、加强指导,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投保安责险的重要意义,推动安责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一、征集范围围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征集项目范围如下:(一)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农房和村镇建设、BIM技术应用、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二)符合我省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验收项目。(三)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项目。(四)发布实施5年以上标准项目的修订、局部修订。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要求,结合国家、省相关标准,我省对申请评价标识的项目组织开展了评价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红旗长春基地HE焊-涂联合车间”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到2020年12月27日